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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碳素墨水填写)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的证明一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5、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特殊规定者除外)一份。
   7、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8、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职务的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提交职称证复印件一份。
   9、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相片四张(含贴申请表、体检表的相片)。
   10、根据申请任教学科,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定试讲内容;在试讲时,应向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提交试讲教案(一式三份)。
   以上所有提交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均应交验原件,所提交的材料一律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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