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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下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2008年3月考试的通知
各分院、院直机关各处、室:
按规定,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高校教师上岗教学、申报教师资格、参加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接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我院决定举办2007年下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有关政策
从本次培训起政策有所调整,岗前培训结束后有两项考试:一项是培训结业考试,本项考试在培训点直接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由自治区教育厅验印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另一项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行全区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由自治区教育厅验印的“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凡报名参加考试者,必须参加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举办的岗前培训班的学习并取得培训学籍,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培训对象
1、2007年以来新聘到我院工作且未经岗前培训的教学人员和行政人员(包括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
2、往年参加过培训但未修完所规定的4门课程的人员。
3、需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未参加过该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4门课程。
四、培训与考试报名时间、办法:
1、需要报名参加培训与考试的人员,由各分院或各部门自行组织填表、交费后统一于11月16日下班前上报教务处。
2、填表、交费后正式生效,请务必准时报名,过期不再受理报名,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与考试。
五、培训经费
培训学费300元,结业证25元,报名费20元,教材费80元(有教材的可不购买),学习资料30元(区考试重点参考资料)。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2008年上半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地点另行通知。
1、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每年分两次进行,2008将于3月份的最后一个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科。
2、考试科目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4科。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单科成绩60分以上为该门课程合格。4门成绩合格者方可办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验印的“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如有其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其成绩已合格的科目可办理由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验印的“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附件:
1.《2007年度下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分院、部门需上交电子档及打印文档)
2. 《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个人下载/复印填写上交)
教务处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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