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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办2008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05]125号)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规定,高校教师如为大学本科毕业生,须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至6门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结业证书,方能申报中、高级职称。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职工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加快我院教师晋升职称的步伐,我院拟开办2008年高等教育学(职业教育研究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政治思想表现好,身体健康的高校教师及有志于职业教育研究的人员。
    二、课程设置:
      1、《职业技术教育学》
      2、《职业教育心理学》
      3、《教师教育研究》
      4、《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研究》
      5、《职业教育管理案例研究》
      6、《比较职业技术教育研究》
      7、《ⅹⅹ课程教学论》(注:可根据教师个人的专业确定课程名称,比如,新闻专业为“新闻课程教学论”,该门课程不授课,只需写作一篇论文即可获得学分。)
备注:经教育厅职改办确认,以上课程适用于任何专业晋升高一级职称     
三、培训期限:
      一年。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开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学费4000元/人。
五、组织发动:
根据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规定:如同一地方的学员学习本专业研究生课程达到开班的人数(不少于60人),可就近在学员所在地开班。因此,请各分院(部门)积极宣传、组织,帮助广大教师尽快了解信息,并以分院(部门)为单位将报名名单于2008年4月16日交于职改办。
六、结业发证:
      一年内修完六门研究生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该证是高校本科毕业教师晋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附件1:《关于开办2008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文件传达情况反馈表
附件2:广西城市职业学院2008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职称改革办公室
200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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